代購們注意了:賣高仿包包可能被判刑!
簡介
為廣泛增進人們對知識產權的認識,WIPO的成員國在2000年選擇4月26日——1970年《WIPO公約》生效的日子——為世界知識產權日。
1980年6月3日,中國加入該公約,成為該公約第90個成員國。
身邊案例之海外代購
相信每個人的朋友圈里都會有幾個海外代購,然而越來越多的代購已然變質,很多代購坦言代購正品利潤低,壓力大,不僅會遇到國內客戶跑單,還有被國內海關扣稅的風險。據調查,有60%的代購產品為仿品,從產品生產、包裝、證書、小票等標配再到銷售已形成一條龐大的黑色產業鏈。在中國浙江、江蘇、廣東等地有一些高仿A貨的地下工廠,貨物從國內做出再出國逛一圈,搖身一變變身高檔奢侈品,再以奢侈品的價格進行賣出。2014年4月8日,深圳查獲價值500萬的仿冒奢侈品,可打印全套票據。同時,美國有一些貿易公司,專門收購中國廠家生產的高仿奢侈品,入關后再將假貨洗白。雖然前后成本加運費已經很高,但假冒的奢侈品一旦出售利潤瞬間翻倍。
海外代購黑色產業鏈的出現,一部分原因是國內消費者對國外產品除了品牌之外的了解非常少,自然難辨真偽。另一部分原因是一些好面子的消費者知假買假,給高仿A貨市場提供了土壤。在多數人看來,生產高仿貨并無大礙,只不過就是制作了一個一模一樣的包,生產了一模一樣的鞋,一樣的品質,幾十塊的成本卻能賣出上千元的價格,但殊不知生產假貨,故意銷售假貨,已觸犯國家法律。
黑心代購
檢察官同志,我們賣高仿包包,既滿足了廣大女性的愛美之心,又沒有掏空她們的錢包,還促進了GDP的增長,相信達康書記一定會支持我的做法的!
那你是否知道,賣假貨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,嚴重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 67條明確規定,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,構成犯罪的,除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外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檢察官
黑心代購
難道這不只是侵權行為嗎,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啊?
根據《刑法》第214條,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,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你這種行為可能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。
這么嚴重啊!可是生產高仿包的商家才是罪魁禍首,怎么能只追究我的責任呢?
根據《刑法》第213條的規定,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所以,生產高仿包的商家除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,還可能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,都是要判刑的!
檢察官
小編說:
尊重知識產權,維護市場秩序是每個人義不容辭的責任,也是我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部分。但很多人由于缺乏對知識產權的了解,在生產生活中忽略了其重要性,侵犯了他人的智力勞動成果,進而觸犯了法律。在此,小編也希望每一位公民在生活中遇到此類情況,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線索,將侵犯知識產權的組織或個人繩之于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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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云檢察
小編:和水水、馮豆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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